江一明把情况向席副局长汇报,席副局长向省公安厅汇报,公安厅向香港警察总部求助。
江一明派吴江和小克去香港协助香港警方抓人,他俩办好手续,买好第二天的机票,准备出发。
江一明和吕莹莹去银行查郭小月的账户,发现从她账户转出了500万到香港的一个账户上。郭小月是个坐台小姐,她哪来的那么钱?
吕莹莹耐心地查她每一笔出入账,发现她的钱大多数是安思伟汇给她的,现金存了100万左右,其中四笔钱是李仁转给她的;三笔是方洪转给她的,每笔都是10万。
江一明分析这70万应该是他俩自愿给郭小月的,不是买凶杀人的钱,郭小月傍上安思伟这位巨贪,像老鼠掉进米缸,有源源不断的粮食,应该不很在乎李仁和方洪的钱,可能是因为她协助他俩所得的费用。
郭小月是把500万汇给香港时进国际贸易公司。江一明打电话给吴江和小克,叫他们配合香港警方追查郭小月和钱的下落。
吴江和小克在香港警方的配合下,查出时进国际贸易公司位于荃湾的金色大厦里,法人代表是陈展,男性,48岁,持有美国国籍。
他们来到时进国际贸易公司,陈展却非常不配合。他说他根本不认识郭小月,摆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。
小克看不惯陈展的傲慢,说:“陈经理,没证据我们是不会从内地赶来找你,你最好跟我们合作。”
“收起你们那一套吧,虽然香港已经回归十七年了,但是香港是一国两制,港民不会被你一两句话吓倒。”
“陈经理,我是好言相劝,你看,这是什么?”吴江拿出郭小月从银行转账到时进公司的票据复印件,陈展一看,愣了一下说:“这是栽赃陷害嘛,我的律师去美国度假了,要一个星期后才回香港,如果你们有耐心,等他回家再来找我。”
吴江清楚时进公司表面上是做进出口的,但极有可能是个洗钱公司,否则陈展不可能这么嘴硬,吴江说:“郭小月是三起杀人嫌疑人,如果你不合作,是在包庇罪犯。”
陈展把吴江的话当作耳边风,根本不予理睬。
吴江办案多年,从没见过这么不合作的人,但又拿陈展没办法,他们只好回到下榻的酒店,思谋对策。
吴江要求香港警方配合,从汇丰银行入手调查,他们从时进公司账户上查到郭小月汇来的500万,钱还在陈展的账户上,这说明郭小月应该还在香港,陈展可能在帮郭小月想办法把她送往他国。
这让吴江和小克微微放心。吴江请荃湾警署利用手段窃听陈展的手机通话,虽然这是件容易的事,但配合他们调查的方警长说要局长批才行,因为这样侵犯陈展的隐私,是要受到起诉的。
小克觉得香港的法律比内地更严格,在长江警方是可以随时窃听嫌疑人的电话的。当然,因为陈展在香港没有犯罪记录,香港警方不会把他当作嫌疑人对待。
吴江只好去求他们的局长,把陈展帮助郭小月洗钱的证据放在局长的办公桌上,说明郭小月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,而且极其危险。局长觉得如果不答应吴江,吴江一定会向公安部求助,如果公安部出面,他们还是要照办,到时可能会弄得很尴尬。他犹豫了一会儿,终于答应吴江的要求。
方警长拿到局长特批的指令后,叫技术科的警员帮助窃听陈展的手机。
现在的窃听技术已经非常高超,不须要安装窃听器到陈展的手机上,利用网络技术进入移动公司的系统,就能窃听到嫌疑人的通话,所以,给警方带来便捷的通道。
他们很快就窃听到了陈展和郭小月的通话,也许他俩没想到香港警方竟敢窃听吧,所以,他们毫无顾忌地讨论着。
陈展正在帮郭小月办理去澳大利亚的旅游签证,然后把郭小月的钱汇到澳大利亚一个公司的账户上,所以,郭小月必须耐心等几天。
当然,郭小月要付给陈展120万元的手续费,虽然郭小月很愤怒,有一种任陈展宰割的感觉,但她只能无奈地答应给钱。
通过GPS定位技术,查出郭小月躲在香港东郊的一个出租屋里,通过电子地图的追查,很快就找到这幢出租屋。郭小月的手机信号是从出租屋的三楼里发出的。GPS定位技术可以精确到一米范围内。
方警长带着手下驱车前往江家村的郭小月住处,虽然吴江和小克在香港没有执法权,但是他俩要求前往江家村抓捕郭小月。方警长同意了,但交待他俩不能抓人。